特别提示:
一、禁寄物品
您不得交寄各类属于或包含具有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毒害性、感染性、放射性等可能危害寄递安全的物品、违法违规物品以及其他不予收寄物品,否则,造成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加盟公司等关联公司(以下统称为“韵达”)或第三人的全部损失,您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信息收集与保护
您已知悉寄递过程中所产生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及收件人的名称、地址、电话)会被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快递服务组织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收集、存储、加工、传输、使用寄件人和收件人提供的或在相关服务中形成的各项信息,并同意韵达按照法律法规和韵达隐私政策(具体详见www.yundaex.com)的规定处理您提供的信息。
三、声明价值
鉴于韵达无法评估托寄物的实际价值,当托寄物价值超过人民币1000元时,您应在寄件时如实声明并办理保价,支付相应的快递费及保价费用;如您未声明并保价,则视为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
四、赔偿责任
韵达是按托寄物的重量收费,并非按照托寄物的价值、预期收益收费,本着公平原则,如因韵达原因造成托寄物灭失、破损、短少时,在您未选择保价的情况下,韵达在5倍运费的限额内向您赔偿,如您认为该赔偿标准不足以弥补您的损失,应根据托寄物的实际价值选择等值的保价服务,赔偿金额为托寄物价值范围内的实际损失,赔偿上限为交寄物的申报价值。但无论如何赔偿,赔偿范围均不包括可能获得的收益、商业机会等间接损失。
(上述内容详见协议相应条款)
1、定义、生效及适用范围
1.1、定义
(1)寄件人系指委托寄送快件的一方(本协议中简称“您”)。
(2)收件人系指由寄件人指定收取快件的一方。
(3)快递服务组织系指依法设立,经授权使用“韵达”、“YD”注册商标,从事快递业务,自主承担快递服务法律责任的企业法人,是本协议项下实际提供快件揽收和派送服务的快递营业机构。
(4)保价服务,系指快递服务组织或第三方保价机构(“保价服务提供方”)提供的一项服务,即寄件人向快递服务组织交寄物品时申报物品价值,并根据申报价值支付保价费;若保价快件在寄递过程中因快递服务组织原因发生损毁、遗失的,保价服务提供方按照交寄物品的实际价值损失在申报价值的限额内进行赔偿。
1.2、生效
您知悉本协议的缔约主体是您与寄件地的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的加盟公司(以下简称为“韵达加盟网点/快递服务组织”),您通过填写寄件信息(电子面单或纸质面单)提交订单并向韵达加盟网点交付需托寄的快件后,视为您与韵达加盟网点签署本协议并即时生效(代收货款须另签协议)。快递面单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1.3、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韵达揽收的寄件地址及收件地址均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中国台湾地区)的快递业务。
2、权利与义务
2.1、禁寄物品
您不得交寄法律法规或相关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禁止和限制寄递的物品(详细可查阅国家邮政局《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违者须承担相应责任:
1、武器、弹药及仿真武器、管制刀具;2、易燃、易爆、易腐蚀性物品;3、放射性物质;4、烈性毒药、生化制品、传染性物品;5、毒品、麻醉药物;6、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以及淫秽的出版物、宣传品、印刷品、光盘制品等;7、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8、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和其他快件的物品;9、流通货币和有价证券;10、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明令禁止寄递的其他物品等,以及韵达不予收寄或限制收寄的物品。
韵达在寄递过程中发现前述物品的,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退件、扣押、转交相关主管部门等措施。因交寄禁寄物品造成韵达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及其他损失的,您应当予以赔偿。
2.2、运单填写及实名验证
您须准确、完整、如实地填写您和收件人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以及内件品名、数量、付费方式和赔偿约定(保价时还须填写申报内件价值即保价价值)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验证;您为法人的,应提供法人证照及法定代表人或相关负责人的身份证件进行实名验证。您同意韵达记录、留存相关证件信息。
2.3、验视及验收
2.3.1、韵达有权对您交寄物品进行开箱验视;对于无法判定内件属性的交寄物品,有权要求您出具有效证明。您不配合验视的,韵达有权不予揽收或退回已揽收快件。
2.3.2、您有权当面验收快件并查看内件与快递运单记载的内容是否一致,并告知收件人享受上述权利,收件人签收后,即视为对快递运输服务无异议。
2.4、包装
寄件人应本着节约、绿色环保的原则妥善包装,合理确定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避免过度包装和随意包装,确保符合寄递要求(包装注意事项),如因寄递的快件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快递服务组织有权要求寄件人更换符合环保要求的包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寄件人承担。因快件包装不善造成快件损毁、遗失的,快递服务组织不予赔偿;因此造成快递服务组织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寄件人应当予以赔偿。寄件人委托快递服务组织进行包装的,快递服务组织有权收取相应的包装费用。
2.5、服务费
2.5.1、您应按韵达公示的或双方约定的计费方式、费率及时支付相应的服务费及相关费用。如您选择到付服务但收件人拒绝支付费用的,则费用应由您承担。如涉及退件的,相应费用亦由您承担。如您选择保价、代收货款、到付等其他服务的,应按照约定支付相应费用。
2.5.2、您拖欠服务费及相关费用的,韵达有权留置交寄物品。留置期超过60天(自揽收快件之日起计算)您仍未付清拖欠款项的,快递服务组织有权通过变卖、拍卖等合理方式处置留置物品,所获收益扣除处置费用、拖欠服务费用后仍有剩余的,将返还您。
2.5.3、托寄物经二次派送投递因收件人原因仍无法投交时,由收件人自取或收件人支付每次人民币30元的逾期派送投递费后由韵达再进行派送投递。
2.6、价值申报和保价
2.6.1、单票交寄物价值超过人民币1000元的快件,您应如实申报并办理保价;单票交寄物价值超过人民币30000元的快件(单票在3-5万可告知网点联系总部保价项目组确认是否邮寄),或可尝试拆分邮寄,如不可拆分邮寄,请您采取其他运输方式以保障安全。
2.6.2、保价费须当场支付,未申报保价、未填写内件价值以及未当场支付保价费的视为拒绝保价。
2.6.3、以下为我司不予提供保价服务的寄递物品:
(1)邮政航空等法律禁寄物品;
(2)国内无修复定损能力的精密物品(如工艺品,玉石,雕塑,模型,乐器,返厂维修的快件(保丢不保损)等);
(3)鲜活动植物,冷藏物;
(4)文件类(文件,合同,票据等无法估值快件)
(5)其他在韵达快递官网等渠道上公布的不予保价的物品。
2.6.4、不予保价物品但实际已完成保价且寄件人已支付保价费的,则在寄递过程中因快递服务组织原因造成快件发生损毁、遗失的,按照普件处理,最高不超过1000元。
2.7、查询
我司官方(www.yundaex.com)网站、官网客服热线95546、韵达APP、韵达客户管家APP、韵达微信公众号、韵达支付宝生活号等提供自交寄之日起一年内的快件查询服务。
2.8、送达时限
汽车公路运输(简称汽运)的按《快递服务》国家标准执行,航空运输的由双方另行约定,同城当天快递按运单正面承诺执行。
2.9、签收
寄件人同意并促使收件人同意快递服务组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的便利,按如下方式之一,安全、合理地投递快件:
(1)交由收件人本人签收;
(2)交由收件人的同住人或指定的代收人签收;
(3)投递至收件地址范围内的代收点或自提柜;
(4)按收件人或寄件人指定的其他方式投递。
存在疫情防控措施或疫情风险区域等客观情况,快递员在收件人要求或取得收件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将快件投递至收件人指定地址,或当地政府、居委、物业等专门安排的快件投递场所。
快递服务组织按以上方式之一投递快件且快件外包装完好的,视为该次快递服务履行完毕。
2.10、退件
收件地址不详无法送达的、收件人拒收的或非因韵达原因两次派送未成功的,快递服务组织有权退回快件或按您明示的合理要求处理,相应费用由您承担。您未明示快件处置要求且拒绝退件、不支付退件或处置费用或快件无法投递且无法退回的,韵达有权按相关规定处置快件,处置后所得收益扣除服务费与处置费后,剩余部分返还您。
3、赔偿标准
3.1、您已知悉并同意,本次快递运输是按托寄物的重量收费,并非按托寄物的价值、预期收益收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因韵达原因导致快件延误、灭失、破损、短少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3.1.1、如因韵达原因导致快件未按约定或承诺的时限内送达的,免除相应的快递服务费用(不含保价等附加费用);
3.1.2、如因韵达原因导致快件发生灭失、破损、短少的,韵达按以下方式赔偿:
(1)未保价快件,韵达在5倍运费的限额内赔偿交寄物的实际损失,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如您认为该赔偿标准不足以弥补您的损失,应根据托寄物的实际价值选择等值保价服务。
(2)已保价快件,如快件足额保价,则破损、短少、灭失时将按照实际损失金额向您赔偿,但最高不超过您托寄时保价的声明价值;如快件未足额保价的,则按保价金额和实际损失的比例向您赔偿,即赔偿金额=实际价值损失*保价金额/实际价值金额。
本协议所称快件的价值,是指快件本身物理性质所具备的价值;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韵达均不对预期收益、实际用途、商业机会、商业价值等任何间接损失进行赔偿。
3.2、理赔期限
除非相关使用法律冲突,任何索赔必须在韵达接收托寄物后的30天内向韵达提出理赔要求并附上相应证明材料,否则,韵达无义务受理任何索赔,若收件人在签收托寄物时没有在快递记录上注明有任何损坏,则该托寄物被视为完好送达。
3.3、您或您指定的第三方向韵达提出理赔时,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您或您指定的第三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授权书、含保价服务的寄件面单、发票、付款凭证及寄递物品的清单以及物品的损毁报告或检测报告等有效证明材料;
(2)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您或您指定的第三方在上述30天的理赔期限内未及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导致韵达无法核实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无法核实交寄物实际价值损失的责任由您自行承担。
3.4、您或您指定的第三方要求韵达将保价快件剩余的物品或损毁的物品返还的,韵达可直接在赔偿金额中扣除该票保价快件的物品残值及相应的返件等费用。
3.5、您或您指定的第三方有且仅能针对单票快件提出一次理赔要求,且对于该票快件灭失、破损、短少无法二次赔偿。
4、信息收集及使用
您已知悉寄递过程中所产生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您及收件人的名称、地址、电话)会被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快递服务组织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收集、存储、加工、传输、使用寄件人和收件人提供的或在相关服务中形成的各项信息,并同意韵达按照法律法规和韵达隐私政策(具体详见www.yundaex.com)的规定处理您提供的信息。
5、免责声明
韵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服务》等规定,对因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托寄物灭失、破损、短少、延误不承担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保价快件除外);
(2)所寄物品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
(3)您或收件人的过错。
6、法律适用
6.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6.2、由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均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应向上海市青浦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